【台灣醒報記者邱文福綜合報導】電動汽車的歷史可追溯到1834年,那年Thomas Davenport製造了一輛電動三輪車,它由一組不可充電的乾電池驅動,只能行駛一小段距離。

第一輛以可充電池為動力的電動汽車,於1881年在法國巴黎出現,它是法國工程師GustaveTrouve裝配的,以鉛酸電池為動力的三輪車。

1886年,FrankSprague設計生產了有軌電車。從此,電動汽車流行起來,在車輛運輸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,成為金融巨頭的代步工具及財富的象徵。
19世紀末,許多美國、英國和法國的公司都開始生產電動汽車。

而最早具有規模的電動汽車製造廠,是由Morris和Salom擁有的電動客車和貨車公司。早年也有由馬車改裝而成的電動汽車。另一個比較早的電動汽車生產商是Pope製造公司,到1898年底,Pope造了大約500輛Columbia型電動汽車。

英國的倫敦電動計程車公司1897年生產了15輛電動計程車。法國的BGS公司在1899至1906年間共生產了幾種不同類型的商用型電動汽車,包括小汽車、貨車、客車和豪華轎車。

第一輛時速超過100公里的汽車是電動汽車,名稱為「JamaisContente」意為「永不滿足」,該車由一名比利時人駕駛,是一輛子彈頭的電動賽車,在1899年5月創下時速為110公里的記錄。

進入無馬車時代以後,電動汽車進入了一個商業化的發展階段,此時的電動汽車有輻射狀胎紋輪胎與充氣式輪胎,也有舒適的彈簧椅和豪華的車內裝飾。到1912年,美國共有34000輛電動汽車註冊。

1911年,Kettering發明了汽車引擎起動馬達,使得燃油汽車對於電動汽車司機來說更具吸引力,從此打破了電動汽車在市場的主導地位。

接下來,福特大批量生產T型車,使價格從1909年的850美元降到了1925年的260美元,於是加速電動汽車的消失。

主要原因是燃油汽車的續航里程是電動汽車的2至3倍,使用成本更低,於是到了1930年代,電動汽車就消失了。

 

文章來源:http://www.anntw.com/awakening/cars/2011/0830/article_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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